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
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协议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如果相对人不知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
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双方所签订协议直接约束善意相对人和被挂靠人,该协议并不属于无效协议。如果相对人在签订协议知道挂靠事实,即相对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人通谋作出
虚假意思表示,则
当事人签订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