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精神残疾能
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
结婚自由也包括
离婚自由。但是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
诉讼方式离婚。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
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
监护人,之后再提起
离婚诉讼。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
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和
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