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口头合同也叫
口头协议,是指双方
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
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
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
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