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
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的。
原因如下:
1、
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
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财产。
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相关遗嘱部分无效。这种情情形多见于夫妻一方在立遗嘱时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
财产权,所以在立遗嘱前需要明确,财产是属于一方财产,还是
共同财产。
2、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继承人的
继承权。
3、遗嘱须不得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