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明确一点:如果
产权属于单方,那不得以
夫妻共同财产作为
出资。因此,婚后夫妻一方以
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那么分割财产只能通过双方协议和公证的形式进行。
1、由父母出资
赠与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并有赠与合同约定赠与夫妻一方的,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订立财产协议并办理公证。
夫妻双方在买房前可以商定购买的房屋归哪一方,建议在买房前夫妻双方签订好协议,写明
房屋产权归某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
公证处公证,
办理房产证时把公证书交给
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了,这样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