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迟到,按自动
撤诉处理。如果被告迟到,法院会
缺席判决。正常等半小时,超半小时按自动撤诉,如有合法理由,可以另行安排开庭。原告未按
传票所载的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地点,超过
30分钟未出庭,本院将查明原告未到庭的相关情况,如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本院将
延期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日期。如无正当理由,本案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