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第一次
起诉离婚判不离,原告在没有
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第一次
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可以第二次
起诉。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
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人
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