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
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比如涉嫌《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的。
二是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
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是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