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别人名声,
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
犯罪的,涉嫌侮辱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
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胯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
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
猥亵行为;因公然
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
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