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是指带着
胁迫第三人的目的,用强制手段实力控制人质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人质的人身自由和安全。
绑架罪的成立和既遂:
(1)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开始实施实力控制行为,就成立绑架罪。
(2)带着胁追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就是
绑架罪既遂。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
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
犯罪目的不同
绑架罪主观上必须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无此目的。
(2)行为方式不同
绑架罪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实施,而非法拘禁罪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