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罪与
诈骗罪的界限如下:
(1)在客体方面,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或
债权人的权益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
财产所有权。
(2)在
犯罪对象上,本罪只是
行为人自己应缴纳的资产份额,具有特定性;诈骗罪则是公私财物,具有不特定性。
(3)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是为了使他人相信自己已履行法定
出资义务,因此并不表现为
非法占有的直接目的;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在于让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表现出非法占有的目的。
(4)在主体方面,本罪为特殊主体,即
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诈骗罪为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