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直接去民政局
首先,我国目前只存在以下两种离婚方式。
第一种,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第二种,
诉讼离婚:离婚意愿无法一致,财产等相关问题的处理亦无法一致。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离婚判决书是指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
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因此,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一个是司法判决,一个是行政确认,体现了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
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