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专利
代理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
合伙协议;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有两名以上
合伙人;
(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法律依据】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