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书具备以下效力:
1、对双方
当事人具有
合同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约定内容履行。
2、具有
证据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处理交通事故
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二)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
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