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
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
家属与
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
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
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
【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
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