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的程序如下:
1、做
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3、请
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
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
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
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
律师签字。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
当事人和/或
遗嘱执行人并签收《
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