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后用
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婚后由父母
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但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