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于
债务夫妻二人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一方借债后事后获得了另一方的追认的;又或者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二人中的任意一方
追债,即使
夫妻离婚了也可以。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债权人就只能向欠债一方追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