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父母
买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
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无论所有权登记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该出资都可以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
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该出资可以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
共同共有。
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婚前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在婚前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的权属实践中存在争议,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共有,也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对方子女所有。
3、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无论登记在一方子女或者双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