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
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
感情破裂,
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如果离婚后购
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
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