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自己7000块钱没有
欠条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
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一、
债权人写好
起诉状向
欠款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其还款,并按对方
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提示向法院提起起诉状和
证据材料。如果对方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由于没有欠条,所以原告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
借贷关系存在,如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第三人的
证言。
二、起诉后法院在七天内,对符合
立案条件的,办理
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
撤诉处理。
三、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