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了,但男方找不到人的,女方可以直接到法院
起诉,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
诉讼会对男方
公告送达起诉状,
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然后法院就会安排
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时男方还不出现的,法院可以进行
缺席判决。
如果男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女方可以在起诉之前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
离婚诉讼。这种情况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判决
离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