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是否属于
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
个人财产,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
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
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
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的判定依据: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
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
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
婚姻双方可以通过
婚前协议的方式约定财产的归属问题,
婚前财产协议既可以对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明确地梳理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获取的财产权进行约定,但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价值较高的房产为例,比如在约定涉及房产的有关事项时应写清房屋的坐落地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能够明确指向和说明财产的性质、数量、价值、归属等,且相关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