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全措施,是指法律为防止因
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其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给
债权人造成损害;
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
撤销权或
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的一种制度。合同的
保全措施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
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