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
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
劳动关系,不受
劳动法规调整;
不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不能
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
人身损害承担
赔偿责任。
但是,劳动者在未满60岁之前就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
退休领取基本
养老金,可以申请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但未
办理退休手续;
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