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
法律效力。如果属于
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
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
欠条。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
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
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
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
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