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房屋被
抵押承租人能继续承租,订立
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
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