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和家长发生争执,
被打轻伤的属于
工伤。被打轻伤是因幼儿园小朋友引起的,不是私人之间的矛盾而受伤的。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