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可以订立协议,对婚前或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有些情况下夫妻之间的约定可能是无效的,比如,夫妻一方存在出轨、
家暴等行为,作为
离婚及
财产分割条件,此类忠诚协议主流观点一般认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