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居住一起不算
假离婚,男女双方办理
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通过法院
诉讼取得的
离婚判决书和
离婚调解书也具有同样的效力。如果想再次承认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
结婚证。
离婚后居住在一起,只能算是
同居关系,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要是日后因
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及子女
抚养问题,请求法院进行判决的,那么法院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但如果是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
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