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不算是恶意逃避
债务。
首先,对于公司来说,变更法人,也不会影响独立
法人来承担债务。根据法律规定,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
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接手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可以债务不是发生在自己的任期内,而是发生在前任的任期以内作为理由,来推卸公司的债务。如果前任有
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行为,可以提请
董事会、股东会,乃至提请司法机关,
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
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