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自愿
同居不属于
违法行为。如果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
结婚的,构成
破坏军婚罪,
违法。
如果有配偶而
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属于违法行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不论其是否自愿。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
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