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
离婚协议后,一般不可以反悔,除非存在以下情况,可以重新
分割财产:
1.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或
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2.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
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
民法院应当受理;
3.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