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父母离婚后,关于小孩
抚养费的问题,并非始终依据父母离婚时
离婚协议或
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的抚养费数额支付。
一旦子女发生患病、上学等
意外事件,致使
抚养的实际需要明显超过原定数额,
当事人可以根据客观生活条件的变化,向法院
起诉主张增加抚养费。
提起增加抚养费
诉讼的原告应为子女个人。鉴于子女是
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作为
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主张增加抚养费应当提供被告收入的
证据,如
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