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同时
抵押给两个人。但是
当事人需要注意被
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也就是房屋的价值。
一、房屋同时抵押给两个人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
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
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
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
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