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方拒绝归还,可由人
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
违法行为。违反
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
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
抚养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
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