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结婚之前
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
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
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
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
还贷,
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
个人债务。婚后共同
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