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
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如下:
(1)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
结婚之日起,至
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2)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其全部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若夫妻双方将其全部财产约定为分别所有,只要
当事人的约定明确合法的,它就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所以,在该情况下,夫妻间的财产不受法定
共同财产制的调整,也就不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