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合同无效的
诉讼时效是永久,即没有诉讼时效长短的限制。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而
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因此
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确认之诉,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因此对于合同的确认无效之诉,
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
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
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
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