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直接
立案侦查的案件,对
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或者
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
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
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
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
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
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移送起诉、移送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起诉、移送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