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
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
汇票、
本票、
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
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