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逃人员是已经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过了多久,都不会进行销案,都是可以侦查
提起公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