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
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
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对于
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
1、公安机关侦查,
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
逮捕后的
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