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满了不一定必须取保,如果是案件尚未办结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在
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基本上是一种
逮捕、
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
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