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果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
抵押贷款,如果
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可以
抵押申请贷款。
一、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
拆迁人或
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
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
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二、抵押贷款,又称“抵押
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
担保,以
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
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