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回避,是指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
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
刑事诉讼活动。
申请回避,是指案件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
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
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