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时,劳动者可以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
离职手续,并要求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
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
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执行,劳动者
自离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辞职了老板不给
工资的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