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可以打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明确规定,人犯在看守所
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
近亲属通信、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
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