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未遂,是指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
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其特征是: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
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
违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
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
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