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证据,积极
搜集证据材料能够证明
借贷关系事实,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
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私自的录音录像原则上是可以使用的,但是要注意不可以严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或者严重违背
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